县级法院能不能立案,可以,县级法院有权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依法办理立案程序。
是的,县级法院可以立案。
尤其是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等案件,县级法院都有权力受理和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结县级法院和乡镇人民法院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县级法院有权审结的案件包括:
(1)民事案件。
(2)行政案件。
(3)调解案件。
(4)审判监督案件。
(5)再审案件。
(6)对检察机关强制执行要求的案件。
(7)军事案件。
(8)仲裁案件。
(9)其他县级法院受理、审结的案件。
因此,县级法院确实可以立案。
法院有立案权吗
是的,根据中国的立法法第六章规定,法院拥有立案权,其具有国家赋予的立法权力,可以对综合性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决定。
其立案权尤其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可以判断案件的受理条件、司法管辖权、金额级别,为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解释、保护,也可以对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审查,确定合法的权利主张。
基于这种赋予的权力,法院具有比其他机构更大的责任,以确保权利受到充分的保护,立案的行为也有必要更加谨慎。
法院最怕当地哪个部门
法院最怕的部门,毫无疑问是刑事警察部门。
在大部分的司法程序中,刑事警察部门承担着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拘留嫌疑人等重任。
他们的作用无处不在,与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一同组成犯罪论据的三大组成部分。
在刑事案件上,能从刑事警察部门获得的证据、证人作证或辩方提供的事实线索,往往是由法院裁决判案的最重要依据。
因此,在案件审理中,如果案件的关键性证据由于调查不力而缺失,法院往往会对其负责。
这也是法院最怕的一点,即因为刑事警察部门调查不力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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